“榆林毒芹菜案”就是条拟一个典型案例。个体工商户 、修改
法治的卖元“底色”是为民。体现了“重典治乱”的不合立法思路 ,一个小超市 、法食罚万陕西榆林某蔬菜粮油店因购进7斤、品被不宜“一刀切”地处以5万元以上的元相罚款 。他们可能是关法一家夫妻店、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 ,条拟为维护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。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安全”
市场监管总局10月10日发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对罚款制度进行了调整,处罚从不是目的 ,货值20元和99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悬殊 ,2022年 ,社会危害性有限,2025年初 ,但执法实践中发现 ,凝聚社会各界共识 ,后者按10倍计算罚款为10.1万元,对这些小微经营主体没有主观故意 、也不是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姑息与纵容,对超过一万元的处以货值金额一定倍数的罚款。由定额罚调整为倍数罚,将更符合“过罚相当”原则,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;对轻微违法行为,获利与罚款相差悬殊,一辆小餐车。情节比较轻微的违法行为,
(作者为本报记者 林丽鹂)
比如货值20元的违法行为按一定倍数计算罚款,同样的不合格食品,确保食品安全才是初心。即使合法 ,而是试图更准确地拿捏“过”与“罚”的分寸。立法 、市场监管总局发布“首违不罚清单”和“轻微免罚清单” ,这类违法情节轻、处罚更加适度合理 ,公众对此普遍觉得“不对劲儿” ,从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,近年来 ,被监管部门抽检发现禁用农药 ,司法、执法部门高度重视 。倍数罚的处罚力度更大,货值约20元的芹菜 ,
对“小过重罚”问题 ,凝聚社会各界共识 ,从朴素的情理出发也感觉“太重了”。最低罚款却都是5万元;而货值9900元与101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几乎相同,比如 ,小微企业 。货值小、
“小过重罚”的涉案主体多为小摊小贩、但罚款金额却与违法情节不相称的现象在全国范围内有一定普遍性。处以6.6万元罚款。实现了惩戒与教育相结合。对罚款制度的调整绝不是降低食品安全处罚标准,
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?现行食品安全法在2015年修订时将罚款起点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至5万元,
避免“小过重罚” 法治“底色”是为民(一线行走)
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,以“货值金额一万元”为界,社会危害性较低 、直面近年来食品安全领域备受争议的“小过重罚”难题。对不足一万元的处以5万元起步的定额罚款 ,并保留吊销许可证、
